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中央空调系统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中央空调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商都路27号财信大厦1508)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35-2309N016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中央空调系统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更换办公楼电中央空调主机两台及主机配套设施,不包含室内末端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应具备在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8日  至 2023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商都路27号财信大厦1508)

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商都路27号财信大厦14楼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地址:郑州市丰产路122号

联系方式:李志刚 0371-56989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商都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财信大厦14-15层

联系方式:杨璠 0371-86125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刚

电话:0371-5698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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